铅山县龙门大道以南、黄岗山大道以东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概况

铅山县龙门大道以南、黄岗山大道以东国有建设用地属于江西省-上饶市行政区,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商服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商务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611242023B000220,土地面积25663.930000㎡,建筑面积38495.895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0.7;建筑密度上限45,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土地来源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12-18,成交价980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02-14,预计2025-02-14开工,2027-02-1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上饶市
电子监管号3611242023B000220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25663.930000
建筑面积(㎡)38495.895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
约定容积率-下限0.7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3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5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
行业分类商务服务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9800
约定交地时间2024-02-14
约定开工时间2025-02-14
约定竣工时间2027-02-13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铅山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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