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山大道交汇处(县公安局北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项目概况

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山大道交汇处(县公安局北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属于广西-钦州市行政区,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4507212024B000556,土地面积67509.530000㎡,建筑面积216030.496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2,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土地来源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21,成交价925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0-18,预计2025-10-18开工,2028-10-18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广西-钦州市
电子监管号4507212024B000556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67509.530000
建筑面积(㎡)216030.4960
约定容积率-上限3.2
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28 上限:--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70
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9250
约定交地时间2024-10-18
约定开工时间2025-10-18
约定竣工时间2028-10-18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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