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南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概况

燃煤锅炉(南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属于宁夏-中卫市行政区,经海原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供热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五等级,电子监管号6405222024A000164,土地面积6631.000000㎡,建筑面积5304.8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8,下限;建筑密度上限3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1-21,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1-22,预计2025-03-17开工,2027-03-1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宁夏-中卫市
电子监管号6405222024A000164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6631.000000
建筑面积(㎡)5304.8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8
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35 上限:--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5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供热用地
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50
行业分类中国共产党机关
土地级别十五等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
约定交地时间2024-11-22
约定开工时间2025-03-17
约定竣工时间2027-03-16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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