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景澜鄂伦春大酒店项目

项目概况

塔河县景澜鄂伦春大酒店项目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经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为餐饮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2327222024B000064-1,土地面积4253.940000㎡,建筑面积7596.27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04,下限1.96;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土地来源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9-02,成交价298.63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09-02,预计2024-11-02开工,2026-12-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电子监管号2327222024B000064-1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4253.940000
建筑面积(㎡)7596.27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04
约定容积率-下限1.96
绿化率 下限:-- 上限:29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6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60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餐饮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
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一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298.63
约定交地时间2024-09-02
约定开工时间2024-11-02
约定竣工时间2026-12-30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塔河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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