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项目概况

关于向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辽宁省-阜新市行政区,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2109212025B000337,土地面积13838.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5,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建筑密度上限55,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土地来源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8-11,成交价210.3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8-11,预计2025-08-31开工,2027-08-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辽宁省-阜新市
电子监管号2109212025B000337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13838.000000
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5
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55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
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三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210.3376
约定交地时间2025-08-11
约定开工时间2025-08-31
约定竣工时间2027-08-31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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