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中央大道南侧4-2号地块)

项目概况

长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中央大道南侧4-2号地块)属于浙江省-湖州市行政区,经长兴县批准为娱乐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娱乐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3305222026B000219,土地面积15133.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3,下限1.15;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 注册后免费查询。土地来源为 注册后免费查询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01-30,成交价324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6-05-01,预计2026-11-01开工,2029-1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项目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湖州市
电子监管号3305222026B000219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15133.000000
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3
约定容积率-下限1.15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
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娱乐用地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
行业分类娱乐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
土地使用权人
成交价格(万元)3248
约定交地时间2026-05-01
约定开工时间2026-11-01
约定竣工时间2029-11-01
实际开工时间2026-11-01
实际竣工时间2029-11-01
批准单位长兴县
合同签订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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