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分公司第二延迟焦化装置除焦系统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齐鲁分公司第二延迟焦化装置除焦系统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1〕19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建设规模:(1)对焦池、冷焦水罐、切焦水罐等进行封闭,新增尾气收集设施,包括洗涤塔、脱液设施、引风机等;(2)新增 20 吨防爆智能抓斗取料机 2 台、远程智能取料系统 1 套,拆除原 16 吨非防爆起重机 2 台;(3)装置 dcs 系统及电气、仪表等其他配套设施适应性改造等.详细工程内容以基础设计批复为准
.建设投资:83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工程备注: 工程开始日期(主体开工): 2022年第1季度. 工程结束日期(交付使用):2022年第4季度.
截至2021年12月下旬, 该项目EPC总包单位已经确定, 尚未开始施工图设计, 同时进场时间暂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