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局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1#泊位技改为集装箱泊位,2#泊位技改为件杂泊位,3#泊位、4#泊位技改为散货泊位.原设计等级为3000吨级技改后提升为10000吨级;将原1座3000吨级码头技改为1座10000吨级码头,码头最大靠泊能力为10000吨级;总吞吐量690万t(集装箱9万teu、散货560万t、件杂货40万t)/年
工程备注: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手续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设计尚未开始,设计单位尚未确定.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采购,采购单位及时间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