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查《工可》是否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2.核查《工可》是否符合交通运输行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核查《工可》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编制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09〕712号)的要求,重点核查项目的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工程方案等主要结论的合理性,并提出优化或改进意见;4.核查《工可》图表、文本等的论述是否一致、合理,矢量数据的准确性,并提出优化或改进意见;5.核查确认《工可》修编情况。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4年2月6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4年3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