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定位

项目概况

更新时间: 2024-03-27(发布:2024-03-27)
项目阶段: 2024-03-27处于主体施工

建设周期: 2024年2季度 - 2025年2季度

项目类型:其他公共建筑
面积:
投资金额: 2128.81万
建设性质: 新建
甲方类型: --
项目描述
本次招标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或房屋建筑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由施工方提供) (5)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职称或具备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须由设计方提供) 备注:①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建部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②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须是承接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3.7 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项目工期及阶段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4年3月27日,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24年2季度开工

项目动态 0

暂无项目动态,正在努力调研

甲方单位联系人

业主

部门: 招标部

设计院联系人

暂无设计院联系人信息

分包方联系人

暂无分包方联系人信息
首页返回顶部会员权益
收藏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