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内容为对重钢炼钢厂原址地块道路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成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原则上采用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最终修复方案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根据备案的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对整个地块范围内的全部污染土壤(包括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建渣、地表水、地下水、一般工业固废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复产生的固(危)废、废水、废气、噪声等二次污染物进行修复治理,达到修复目标;若实施过程中新发现风险评估报告未揭示的危险废物(不含投标人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处置。修复治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安排,若需实施深基坑支护、高边坡支护、止水帷幕、阻隔结构物保护措施等施工,设计工作需由专业资质机构进行设计(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施工图需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依据规范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工作需由相应专业施工资质单位进行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负责施工过程中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完全承担安全责任。负责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对场外处置的污染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3年2月24日,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23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