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0.0----米,用地面积:4554.0----米,长:138.0米, 宽:33.0米, 其他:本项目为产能调整改造,项目利用集美区金龙路9号的原有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在原有整车生产设备设施基础上,利用原轻型客车的冲压、焊接、电泳、涂装工艺及新能源客车总装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共用新能源客车研发、检验设备设施。本次改造用地面积约4554----米,无新增建筑面积,改造用地主要用于商用货车底盘生产及整车总装,改造后,保持现有在厦门的商用车产能不变情况下,调减轻型客车产能1万辆/年,调整为新能源商用货车产能1万辆/年。改造费用及资产全部为企业自筹。我公司已确认,本项目符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2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此声明。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3年9月1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0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