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2.0----米,用地面积:2.0----米,其他:1、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现有已批的3台循环流化床蒸汽燃煤锅炉的基础上,采用“先干化后掺烧”的方式对市政污泥进行处置,设计处理规模为年接收和处置市政污泥(含水率80%)34800t/a,入炉掺烧为先干化后的污泥(含水率10~15%),入炉掺烧量约8000t/a。新增的设备包括2个污泥储罐(单个容积200立方米)、1台圆盘式污泥干化机、1台湿污泥给料机、1套污泥输送系统、2台引风机等。2、本项目焚烧的污泥为厦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4中“35t/h(含)以上锅炉”排放限值。经锅炉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焚烧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3年9月20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3年1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