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内容为对污水(污水来源:生活污水、初雨等)处理运行所产生的全部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要求为30%~40%(含30%及40%)。污泥处理选取工艺路线须符合《广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焚烧(与垃圾混烧、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掺煤混烧)的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需在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完成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泥池、污泥干化处理的工艺设计、职业健康评价、土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负责期间产生的费用;试运行期及10年运营,包括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大中小修及产出干化污泥(30%≤含水率≤40%),负责干化污泥打包(必要时)、装车及现场清洁;运营期结束后整体移交污泥干化处理设备。项目工期: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土建、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的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天;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运营期:10年,试运行期结束后且通过招标人验收当日起算。10年期结束后,整套污泥干化处置设施整体移交招标人。现场可使用面积(㎡)约6000。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18年6月14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18年3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