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兴隆乡辖区内1.0002公顷(15亩)土地,用于同心县年产12gw(n型)topcon电池项目建设,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见附件勘测定界图)总用地面积:1.0002公顷,其中:一般耕地0.8703公顷、天然牧草地0.0100公顷、农村道路0.1199公顷
工程备注: 1、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正在办理立项手续。2、设计完成情况:该项目设计尚未开始,设计单位后期有可能由业主方自己负责。3、土建施工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施工单位尚未确定。4、设备采购情况:该项目设备尚未了解采购情况,采购单位及时间尚未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