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图修改主要有:1.本次将西侧室外地坪标高根据现状更正为10.50米,东侧部分室外地坪标高调整为11.50米。相关楼栋首层±0.000变化如下:1号商住楼、2号商住楼±0.000由10.350调整为10.650,住宅楼B±0.000由10.350调整为10.950,住宅楼C±0.000由10.500调整为10.800,垃圾收集站±0.000由10.200调整为10.500(其中住宅楼C、垃圾收集站单体图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同步变更)。2.住宅楼B建筑高度由46.65m调整为46.95m。3.绿化面积由8050.59m²调整为8062.10m²,绿化率为30.08%。4.非机动车位面积由5847.99m²调整为5849.40m²。地下车库非机动车位面积由704.03m²调整为622.31m²,室外非机动车位面积作相应调整,住宅楼B、C架空层的非机动车位面积保持不变。5.居民健身设施面积由1583.33m²调整为1549.00m²,且其位置进行相应调整;6.地下地库停车位数由152个调整为154个(含住宅停车位34个、商业停车位120个),地上停车位的数量不变,机动车位总车位由250个调整为252个。
单体修改主要有:
1.住宅楼B主要修改:±0.000由10.350调整为10.950, 室内外高差由0.15m调整为0.45m,建筑高度由46.65m调整为46.95m。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8月27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