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占地上,窑尾采用SCR脱硝改造技术对分解炉及燃烧系统进行技改,技改后实现氮氧化物达到50mg/m³以下排放标准;新增两座大棚:一座大棚面积为2500平米,用于临时储存原煤及原煤卸车时使用;另一座大棚面积为1500平米,用于储存渣土,两座大棚对无组织排放采取封闭管控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厂内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按要求购置一台国六排放标准的洗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购置三台Z50装载机;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全厂污染物排放管、控、治一体化监控平台,对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进行升级技改。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1年6月16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1年4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