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机构通过阳江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公共资源受让方,并与公共资源受让方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约定由受让方负责政府等公共机构的屋顶光伏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提供光伏发电服务,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本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纳入本项目范围内的阳江市人民政府控制的公共机构屋顶资源,目前已统计存量资源见《屋顶资源统计表》。屋顶可利用面积为228659.03m2,其中,阳江市市直屋顶可利用面积为157692.78m2;海陵试验区片区屋顶可利用面积为29643.31m2;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片区屋顶可利用面积为41322.94m2。在本项目有偿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受让方对本项目屋顶光伏资源的使用权及光伏设备的建设、经营的权利。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2月22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25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