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存量新增补充耕地报备入库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1165号)文件要求,开展存量新增补充耕地报备入库工作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5月2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5年4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