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2)竞赛事项/第6点增加内容“跨区项目由该项目决赛场馆所在赛区(竞委会)负责编印工作,相关费用由该项目决赛场馆所在赛区负责。”
2. 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4)接待工作事项/第1点增加内容“1-1跨区项目参赛队伍(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随队工作人员等)。各参赛队伍住宿、伙食等相关接待保障工作和经费,由参赛队伍住宿所在赛区负责(赛期内原则上不更换住宿酒店)。1-2跨区项目技术官员(含兴奋剂检查官)、国家体育总局及项目中心人员(官员、工作人员、在各单项竞委会任职的人员)、竞赛辅助人员(含辅助裁判员、竞赛信息人员等)原则上由该项目决赛场馆所在赛区统筹负责相关接待保障工作(抵离、住宿、伙食等),相关住宿、伙食等费用按各赛区承办场次比例分摊(相关标准以决赛区为准)。”
3. 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6)市场开发事项增加“2.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全部或者部分服务将有可能由赞助企业(包括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官方供应商)提供赞助,采购人有权就该赞助部分停止向中标人采购,并根据中标人实际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5月30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25年3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