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县30个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充电桩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外供电系统、变压器、标识、标线、道闸、监控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2)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枪头数(枪)312个(均为快充)折合标准桩354台、含换电站一座。分三年建设,2025年计划完成标准桩42个、2026年计划完成标准桩144个、2027年计划完成标准桩168个。(具体以实际为准)在全县县域范围内新建30个充换电场站、312把直流充电枪、总功率37740KW,折合标准桩354个,其中5个示范站点场景配套使用光储充、V2G、智能有序充电、液冷、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最终以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为准);运营服务期为整体项目验收后6年,项目分年验收后立即开始本期运营,第一期运营服务期实际为8年,第二期运营服务期实际为7年,第三期运营服务期实际为6年。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7月23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6年1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