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5067m2,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28m2(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271m2,业务用房2198m2,合并建设用房670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电气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49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67m2。采用“U”字形的布置方式,基本办公用房呈正南北一字型布置,东侧为民生服务中心,西侧为合并建设用房(司法所及兴隆社区),主楼地上4层,东西侧楼2层,东侧地下设置1层,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办公用房室内外高差为0.3m,其中1-3层层高为3.6m,4层层高为4.1m,地下1层为3.6m;职工食堂位于后期建设宿舍楼东侧,地上1层,室内外高差为0.3m,层高为4.5m。基本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928m2,使用面积为1273m2;附属用房包括职工食堂和警卫用房(门房),建筑面积271m2,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96m2,警卫用房(门房)建筑面积为75m2。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198m2,包括民生服务中心900m2、戒毒(康复)中心“三区一室”105m2、基层武装部阵地208m2、退役军人服务站46m2、综治中心300m2、纪委谈话室55m2、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含综合文化站)584m2。合并建设用房总建筑面积670m2,主要建设冯记沟司法所业务用房120m2,冯记沟乡兴隆社区业务用房550m2。
工程备注: 截止(2025年9月19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