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山碑材)保护范围内,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阳山碑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园博园环境修复项目的批复》实施,包含垂直电梯及连廊、扶梯等部分,本次改造范围在新建基础上进行改造,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原建筑高度65.86米,电梯层数21层,现电梯主体及连廊整体降层,顶部标高降至58.50m,电梯降为19层。楼梯段玻璃拆除,电梯段玻璃由钢结构外侧改造至内侧。拆除现有连廊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连廊顶部标高降低3.8m,连廊整体做锈蚀处理,连廊单跨跨度63米。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幕墙、拆除工程、设备安装等。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9月8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