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二类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20218.64----米(30.33亩),实用地面积20218.64----米(30.33亩);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作为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的产业建设用地,不得设置漂染、印花、开幅定型等生产工艺;投建项目须符合《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的鼓励类、允许类、培育类和鼓励类;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涉及化学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需取得总量指标并控制在核定范围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须符合海绵城市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位置及充电设施,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装配式建筑按汕头市文件要求实施,公共建筑按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项目类型、工艺、规模须符合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如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报告书(表)管理范畴,开工前须完成环评审批;年综合能耗超1000吨标煤或年用电超500万千瓦时的项目需编制节能报告;土地出让后建设要求按与两英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发展监管协议执行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10月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6年3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