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租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宏明路18号建设,主要从事智能驾驶电动飞行器的加工生产,年产智能驾驶电动飞行器100台。固化成型、模具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10月22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