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4台燃煤机组,设有两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2台机组公用1套),采取工艺为(絮凝沉淀,澄清,酸碱中和),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或煤场喷洒用水。在原有两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之后,再设置一套处理设施,采用低温闪蒸浓缩高温烟道蒸发工艺,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配套冷凝系统回收蒸汽冷凝水,作为脱硫设施或其他设施工艺补水;原有脱硫废水处理设施作为新处理设施的备用预处理设施,仅在新处理设施调试期间运行,后续则根据脱硫废水水质情况是否满足新处理设施进水要求决定是否运行。蒸汽冷凝水回用前设采样口,依据HJ 820-2017要求,按季度监测pH、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按GB 8978-1996表1浓度限值要求控制。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8月31日),该项目处于竣工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