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制定的《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自2024年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调整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仍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20〕13号)执行,以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和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4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对新增耕地或者图斑发生变化的耕地进行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开展县域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变化情况。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6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