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2002-2008年油井用地(238宗)已获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天津市相关部门的要求:上述宗地之前未办理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为划拨供地必要要件,要求补办选址意见书后,再办理后续划拨供地手续。为尽快完善上述宗地建设用地手续,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现需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完成2002-2008年油井用地规划选址报告及补办手续工作。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11月27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6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