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性厂房,生产性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设备及配套用房)等功能用房,且概念性方案的图纸内容及深度;地块红线内小市政、园林景观工程及综合管线方案设计;室内工区精装修方案设计;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要求。(2)报规方案的图纸设计工作,其内容及深度需符合规划、园林、消防、人防、交通、建委相关部门提出的满足绿色建筑星级要求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3)方案设计阶段(含概念性方案设计)需设计单位提供与本设计阶段相对应的项目投资估算;方案深化阶段,需设计单位提供与本设计阶段相对应的项目工程概算。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12月25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6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