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工程坝址位于木里县卡拉乡下田镇村上游约4km处,上距杨房沟水电站33km,下距锦屏一级水电站76km,距西昌距离为380km。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施工总工期为83个月(不含工程筹建期24个月)。卡拉水电站的正常蓄水位1987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378亿m3,电站装机容量10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5.238亿kW·h。卡拉水电站建设征地共涉及凉山州木里县的2个乡镇8个行政村17个村民小组。调查基准年(2012年)建设征地涉及搬迁人口218户1006人(含扩迁9户38人);各类房屋76652.37m2;各类土地16333.07亩;淹没影响雅砻江镇集镇1座;涉及的专业项目主要有汽车便道35.8km、10kV输电线路2km、架空光缆线路36km、基站1个,水电站1座110kw,企事业单位3个(木里林业局、福建岩土公司勘测基地、成勘院水文站)。另外,根据文物调查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本工程建设征地区内涉及3处文物(尼波铁索桥、尼波玛尼堆及大坪子石棺葬墓地),不存在压覆已查明的矿产资源,现无有效的采矿权设置。卡拉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重编)总投资为89038.82万元。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7月02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