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的生产性废料干锯糠(木竹)约为80000立方米/年(虚方),湿锯糠约为4000立方米/年(虚方),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本项目采取总承包方式,清理出的标的物归中标人所有,运输及处置所需的一切人、财、物、料由中标人负责。为确保青山纸业生产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清运。中标人在装车过程中要服从招标人安排,装车后要负责现场卫生清理,如损坏招标人设施需进行赔偿。标的物处置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要收回锯糠的售卖权,合同将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5年3月25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