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不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利用赣州市南康区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南康区家居美学馆、南康区党政大楼附属楼、南康区数字共享智造产业园屋顶建光伏发电系统,屋面面积626600----米,装机容量为55.25MW,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5500万千瓦时。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二年,二年内未开工,备案通知书自动作废。本公司承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息真实有效,建设光伏已取得产权所有方同意,产权无争议,同时依法依规,严格办理建设规划、光伏入库、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后仍需由电网企业核定接网消纳条件、纳入建设规模后予以并网,项目严格控制高度不超过2.2米,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取得接入系统方案、规划等开工前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严禁未批先建,否则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投资和法律风险。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6年1月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