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局部拆除及防护设计、中央排干渠改造、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跨渠桥改造、强排泵站,不含铁路桥改造),工程投资约13000万元,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①大坝局部拆除及防护范围为大坝桩号0+660~0+760段拆除及防护设计,新建交通桥150米。拆除段大坝底宽100m,位于大坝桩号0+660~0+760段,作为库区与1#沉降坑的连接渠道,渠道长48.68m。为便于后期运行管理,渠道设交通桥,交通桥长150m,基础为桩基础,桥面采用简支板结构。②中央排干渠改造及新建1#、2#沉降坑间现有中央排干渠清理及防护,范围桩号为0+000-2+000m;2#沉降坑下游渠道的中央排干渠清理及防护,改造范围为中央排干渠桩号3+600~8+200。改造段总计6.6km。对桩号0+000~18+900区间内渠道阻水部位进行清淤。③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河道跨河建筑物现有桥梁12座,三台子强排泵站一座,本次报废方案需拆除新建桥梁三座,将5#涵管桥改造为宽14m的简支桥;强排泵站改造,在中央排干渠桩号3+380设置强排泵站1座,设计排水流量为12m3/s。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6年2月26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