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已列入《明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取得备案函和项目备案表;项目拟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15.4218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5.4218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项目涉及集体土地拟采取以入股联营方式供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须按照《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等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符合《明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需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及时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和补充耕地;项目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建设单位应查询核实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必要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登记;项目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三年。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6月26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