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年拆解报废汽车30000辆,其中报废新能源汽车20000辆(纯电动与混合动力各10000辆),普通燃油汽车10000辆。1、废气:本项目收集冷却液等工序和危废仓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液抽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剪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钢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预处理后的初期雨水接管至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胥江。3、噪声:本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委托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6月22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