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源登记函〔2025〕32号)相关要求,结合《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规范要求,对各类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全面整理,2026年上半年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自然资源数据汇交工作,2026年下半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汇交工作;按照地籍图编制要求,于2027年年底前完成地籍图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全库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并持续稳定运行。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6年4月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