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面积为19939.4----米,均为建设用地;规定容积率为1.84,总规定建筑面积为36644.13----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为35804.13----米,宿舍为840----米。建筑覆盖率一级≤63%;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线一级≥6米。运动场挑板≥0米,东侧为改造保留教学楼,按原建筑退线落实。车辆出入口和人行出入口均位于周边道路;机动车泊位数160辆,自行车泊位数51辆;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给水/雨水/污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燃气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电源/通讯接周边市政路。本项目需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停车位须设置不低于30%比例的充电桩,其余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配置比例不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项目涉及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安全保护区2979.82----米,需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用地处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C1-2),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程产生的砂石资源自用后剩余部分须经公开招拍挂处置;建筑方案设计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并实施BIM技术应用;项目西侧距龙珠源加油加气站约38米,位于大鹏LNG管道200米外、300米内,需开展安全评价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8月20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