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工作指引》对3座调蓄池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论证,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论证所需基础资料,开展现场调查,摸清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实地状况,开展规划用地核查分析,明确项目合法合规性,包括是否符合供地政策、是否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论证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唯一性、必要性。根据前述分析结论编制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选址论证报告并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查,协助组织专家论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报告成果。2.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会并承担相关费用。3.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开展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4.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5.如在办理2019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其他子项工程永久占地手续需编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论证报告,承包人需配合出具报告且不再重新计取费用。
工程备注: 截止目前2026年6月11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