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物资储运(泉州池店)中心(福路通城乡发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大型

项目地址: 定位

项目概况

更新时间: 2026-06-30(发布:2026-06-30)
项目阶段: 2026-06-30处于EPC总承包确定

建设周期: 2026年2季度 - 2027年3季度

项目类型:交通枢纽及仓储
面积:
投资金额: 28664.2653万
建设性质: 新建
甲方类型: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项目描述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项目竣工预验收之日止,该工期已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所需的工期,其中勘察工期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含采购))。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承包人应依据承诺保证按照经咨询人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做好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防水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购买劳动保险,加强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承包人必须遵守福建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承包人应承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期间内合同约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承包人提供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及设施,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或必要的图纸并经发包人和咨询人审核批准。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咨询人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承包人应负责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各出入路口疏散汽车、行人交通,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在施工场地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赔偿处理。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监督单位的检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自检报告。承包人对本工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规〔2025〕7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晋建综〔2015〕282号)及相关文件。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建筑渣土运输委托给已纳入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及时组织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审批手续,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牌,督促运输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筑废土装载和处置,落实车辆登记、车厢闭密、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 号),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 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70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晋政办[2017]38号)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落实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5〕16号)的规定。承包人应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要求总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承包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承包人应当承诺接受延伸审计。承包人应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并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的工地开放日活动,并按发包人要求,配置相应陪同人员。工地开放日活动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项目工期及阶段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9月26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项目动态 1

2026-06-30
更新项目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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