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华镇双江村集体经济组织,面积约9000----米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建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MW,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120万千瓦时。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二年,二年内未开工,备案通知书自动作废。本公司承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息真实有效,光伏屋顶产权无争议,已取得产权所有方同意。同时依法依规,严格办理建设规划、光伏入库、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后仍需由电网企业核定接网消纳条件、纳入建设规模后予以并网,项目严格控制高度不超过2.2米,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取得接入系统方案、规划等开工前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严禁未批先建,否则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投资和法律风险。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7月17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