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场产业园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约360万度,按照《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粤建科[2024]256号)《东源县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东府办[2025]6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号为粤能规[2025]2号要求,项目将严格落实建设资质管理、风貌管控、项目设计等相关建设具体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施工质量采取安全把关,促进城乡建筑风貌提升,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不低于30%。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7月21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