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树木迁移、养管及再利用服务项目(一),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树木迁移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向中标人下达任务单;中标人应在接到任务单后30日内,编制并报送符合市、区城管委审核要求的树木迁移方案,同步完成树木迁移告知手续,经市、区城管委及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中标人于60日内完成树木迁移工作,并经市、区城管委(或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树木养管期:自树木移栽完成,并经市、区城管委(或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直至市、区城管委解除移栽监管。如服务期内树木死亡、补种树木或其他特殊情况,服务期自动顺延2年,直至树木移栽监管解除(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5月07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