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资质要求中项目总工要求:注(2)项目总工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岗撤离承诺书(如有)。现变更为:项目总工要求:注(2)项目总工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岗撤离承诺书(如有)。招标文件中项目总工无需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内容不变。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4月24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