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院区2号楼心理科、皮肤美容整形中心改造施工,其中包组001:南湖院区2号楼5F;包组002:南湖院区2号楼2F、6F(西侧)。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验收,主要材料设备要求选用不低于采购人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提供材料样品、产品技术说明、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彩页等技术资料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统一采购和使用,否则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更换或调整。响应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完工后施工方负责出具具有权威部门认证的环境监测报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同时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样品、生产、包装、装运、卸车、搬运、安装、成品保护、施工配合、垃圾清运、保险、甲方要求的破坏性试验、材料检测试验、关税、商检、国内税收、在限定期内完成施工的所有费用,以及现场配合收货验收、因供施工材料问题及安装施工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售后服务等内容。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9月9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