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符合《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关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响应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以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打造功能复合、要素互通的数字化产业平台。项目占地面积35298----米,建设建筑面积171195.30----米的数字化产业载体,承载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AI短视频、大模型训练等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功能空间,搭建园区级大数据管控与物联网感知体系,为入驻企业提供数字化协同与智能调度支撑,构建园区数字感知底座。项目主要收益来源包括数字化产业载体租赁收入、数字化服务收入及停车费收入。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9月15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