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单位应通过对相关资料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实际,对平湖市站站城一体化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系统、科学的论证,编纂完成符合国家、地方审批要求的《平湖市站站城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批必须的各项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航拍图及相关成果效果图、涉铁相关论证与协调等。如投标人无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资格或条件的,则必须分包给有资格或条件的单位编制,但分包的单位须招标人认可。(2)负责组织相关工可附件专题报告通过有关评审及取得评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3)同步编制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作为工可重要配套成果一并交付。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10月12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预计2027年2季度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