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要求,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炼油化工总厂及周边完成地下水监测井的建井任务。建井工作包括地下水监测井点位踏勘布设、钻孔施工、井管安装、成井洗井、井标识安装、钻探期间水文观测、抽水试验、渗水试验、资料整编及验收交付等全部工作。地下水监测井建井须符合《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水文测量规范》(SL58-2014)要求。建井工作总金额1595283.02元(不含税),费用含监测井点位踏勘布设、钻孔施工、井管安装、成井洗井、井标识安装、成井检测、钻探期间水文观测、抽水试验、渗水试验、资料整编及验收交付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工程备注: 截止(2026年10月15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