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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9-27

各市建筑业协会:

为落实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筑企业信用建设,依据《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须是我会会员单位,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已获得(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资格单位评价的)信用评价A级以上的企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和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企业(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或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

3、企业(近三年)未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4、近三年未因企业原因引发群体上访、集体投诉,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

2、企业简介(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企业诚信建设等);

3、企业信用报告及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A级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

5、企业取得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6、企业最新的质量、安全、绿色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目录及文号;

7、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措施;

8、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评价程序

1、省建筑业协会对各市推荐的企业提出初评意见,经“辽宁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省建筑业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通过评价的企业颁发“辽宁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和标牌。

四、申报流程

1、登录“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官网”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流程按二维码提示操作。

五、其它要求

1、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申报单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1份(胶装)。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 10月31日。


附    件:

1、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2、《2022辽宁省AAA信用企业申报汇总表》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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