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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2026年“三奖”备案登记及2023年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1-19

各会员企业:

为统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简称“三奖”)申报推荐,根据《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行业奖项推荐管理办法》(闽建协〔2021〕25号)和《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行业质量奖项推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协〔2022〕35号)规定,现将2024~2026年“三奖”备案登记及2023年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奖”备案登记

(一)项目要求

备案项目为企业2024~2026年拟申报“三奖”的工程项目。项目规模等应符合相应奖项评选(审)办法规定的要求(最新相关办法可在协会网站“资料下载”中查询)。

(二)备案程序

“三奖”拟申报项目采用网上平台登记备案的方式,平台入口在协会网站(www.fjcia.org.cn)首页位置。

1. 信息填报。企业直接登录“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三奖备案”填报登记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可先点击“提交”保存填报信息。《“三奖”申报备案表》应在“资料上传”页面生成打印,样式见附件1。

2. 附件上传。应上传的附件包括《“三奖”申报备案表》(盖章后)和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证明。上传附件可在“资料上传”页面完成,也可通过“申报查询”页面中“修改”完成。上传的所有附件采用PDF文件格式,上传多个附件时,可在“资料上传”页面栏内点击“选择文件”。

3. 信息修改。登记信息如需修改可通过“申报查询”页面中“修改”完成。2022年已“三奖”备案登记,项目申报计划未变动的,不必重新登记;项目申报计划需变更的,应重新打印《“三奖”申报备案表》,并盖章扫描上传。

4. 备案登记申请时,同一项目不能同时选择备案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

二、2023年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

(一)申报鲁班奖工程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工程应已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三)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四)申报企业将《2023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表》(附件1)、材料清单要求的相关附件(附件2),其文档编辑资料和扫描件同时发送至526033164@qq.com邮箱。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由协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时间、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时间要求

2024~2026年“三奖备案”登记及2023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附件: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备案表.docx

关于开展2024~2026年“三奖”备案登记及2023年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材料清单.docx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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