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522执364号
申请执行人:长兴朗博五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五金城A区4-1、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52R21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博士路60号阳光天地48幢114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724919987X。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兴朗博五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